
周五,联邦上诉法院以7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,特朗普的部分关税非法,其无权对全球多地外国产品征收大部分广泛关税。
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,明确特朗普在征收大部分关税时超越了自身权限。尽管裁决已生效,但特朗普的关税仍将暂时继续有效,为政府后续上诉预留时间。
美国司法部长帕姆・邦迪表示,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,司法部将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。即便特朗普的关税最终被废除,其政府仍有其他实施途径——例如通过1974年《贸易法》。
不过该法案对关税有严格限制:税率不得超过15%,有效期仅150天,“除非国会通过法案延长该期限”。
此外,下级法院还将重新审理部分案件,核心争议点为:政府应向所有已缴纳关税的公司退还关税,还是仅向起诉政府的主体退还。
展开剩余71%此次裁决针对的是2月至4月间通过五项行政命令征收的关税。在其中部分行政令中,特朗普政府声称对加拿大、墨西哥征收关税具有合理性,理由是这两个国家未采取足够措施阻止非法毒品流入美国。
另一项行政令则以“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存在巨大且持续的年度商品贸易逆差”为由,要求对柬埔寨、老挝、莱索托等50多个国家征收全面关税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该裁决并未涵盖特朗普政府征收的所有关税,例如钢铁和铝关税便不在此次裁定范围内。
法院裁定关税非法的关键依据,是认定特朗普滥用了1977年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。IEEPA本质是一项紧急状态下的法律,仅用于国家面临明确威胁时实施经济制裁,而非常规贸易管控。
特朗普政府辩称,美国贸易逆差构成“国家紧急情况”,因此动用IEEPA征收关税合理,但这一说法遭到部分州政府和小企业的质疑。
周五的裁决中,大多数联邦法官明确指出:IEEPA“赋予总统针对国家紧急状态采取行动的重大权力,但这些行动里没有一项明确包含征收关税、税费或类似措施的权限”。
报告进一步补充,“起草IEEPA时,国会未使用‘关税’一词或任何同义词(如‘税费’)”,且“其他法规显示,每当国会打算授权总统征收关税时,都会明确操作——要么用‘关税’‘税费’等具体术语,要么通过法律整体结构清晰指向关税”。
法官们强调:“国会颁布IEEPA时,绝无可能背离过往惯例,赋予总统无限的关税征收权。”
不过,持不同意见的法官提出反对,认为“从法律措辞及历史背景来看,IEEPA授权通过关税规范进口”,且特朗普对该法律的使用“未违反最高法院关于立法权授权的裁决——最高法院曾明确支持在外交相关领域授予的广泛权力,其中就包括关税权”。
针对裁决结果,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发文,称该法院为“高度党派化的上诉法院”,同时强调“所有关税仍然有效!”。据悉,审理此案的11名法官由两党总统提名,其中反对意见由奥巴马提名的一名法官撰写。
代表提起诉讼的中小企业的自由司法中心,将此次裁决视为“挑战特朗普关税政策的第二次重大胜利”,并指出IEEPA“并未赋予总统单方面权力,可在任意时间、以任意税率、凭任意理由对任意国家征收关税”。
该中心高级法律顾问兼诉讼主管杰弗里・施瓦布在声明中表示:“这一决定保护了美国企业和消费者,使其免受非法关税带来的不确定性与损害。”
此外,自关税提议提出以来,特朗普政府已与英国、欧盟27国、日本和韩国签署贸易协议,目前仍在与墨西哥进行谈判,同时在8月初对来自印度、瑞士、加拿大等国的进口产品征收了高额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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